局机关各科室,各直属单位:
根据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湘职改审[2016]82号文件、怀职改字[2014]25号、怀职改字[2016]12号、文件通知,经省、市专业职务评审委员会通过,并经省、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,确认李晓明等同志分别具备高、中、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。经澳门新葡新京党组研究,同意聘任。具体名单如下:
李晓明、段少科两位同志为环境工程高级工程师;
柴晶、杨建平、杨振华、唐冬、张新宇五名同志为环境工程师;
邹建、邹进、谢蔚三名同志为助理工程师。
以上人员聘任时间从2017年11月13日起,聘任五年。
特此通知。
澳门新葡新京
2017年11月13日